来源:鼓浪屿管委会信息中心
由鼓浪屿工商部门首创的鼓浪屿家庭旅馆客房租赁合同规范文本,经半年试行后,于2009年8月28日,以行业强制的形式,在鼓浪屿所有家庭旅馆的订房活动中正式推广使用。
“定金一律不退……”等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今后,在鼓浪屿家庭旅馆的订房中,将不可能再被使用,类似的行为也将受到家庭旅馆协会和工商部门更严格有效监管。
据悉,该份合同,从订立、履行、变更及违约责任、有关说明中,除了体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外,即排除霸王条款,限制了经营者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自己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行为,同时限制了经营者任意变更合同的权利,规定了消费者依法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将消费者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了使消费者全面知悉自己的权利,该份合同范本除了将长期在鼓浪屿工商所网站()挂网宣传外,各家庭旅馆还必须在各自宣传网页的统一指定位置或其它宣传资料的醒目位置公布并尽到提示告知义务。
据工商部门介绍,该合同的启用,在体现家庭旅馆行业保护和彰显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标志着该行业的品牌建设和规范将踏上一个新台阶。(鼓浪屿工商所/郭跃明)